凉州区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癣”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容市貌,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城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以下简称“牛皮癣”)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城市指凉州区主城区及武南镇、黄羊镇镇区所在的街、路、巷及楼道院落。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城郊道路、建(构)筑物、树木、灯箱、电线杆、指示标志牌、宣传栏和通讯、电力、机动车车道、人行道的路面等公共设施及居民楼院、楼道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各类广告和宣传品。
三、自本通告发布后,所有社会服务类广告必须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统一审批管理下,依法依规通过专门的广告栏、LED屏、张贴栏等处合法渠道宣传发布。
四、对办证刻章、枪支迷药、非法集资、重金求子、赌术教授、涉性涉黄、购买窃听装置、销售假药等虚假、诈骗内容的小广告,由公安局负责案件侦破,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者予以行政处罚。
五、对违反法律法规张贴、涂写的广告,管护单位有权制止和要求行为人及时清除、粉刷或覆盖;对不听劝阻的,管护单位在进行清除的同时,对违规广告发布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及时上报区执法局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进行停机、销号处理;难以找到行为人的,城区市政设施由市市政局负责清除;城区主干道以外的背街小巷由各街道、社区负责清除;居民区内建筑物及社区楼院、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广告,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物业部门负责清除。
六、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广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对已存在的广告及时进行清除。
七、对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为不法人员承揽印制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对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为不法人员张贴、喷涂违法小广告的人员,公安机关一经查获,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对教唆人严厉打击,依法严惩。
八、诚邀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发现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牛皮癣”等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区公安局:110;市市政局:6162355;区执法局:12319)。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凉州区公安局
武威市市政管理局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