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境外来武返武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武返武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我省口岸入境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市,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备,并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及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的规定。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备。无固定住所的,向当地派出所报备。
二、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宾馆酒店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告境外来武返武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以及接待单位等必须做好境外来武返武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武返武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武返武人员。
举报电话:
武威市 0935—2219245
凉州区 0935—2211376
民勤县 0935—4122429
古浪县 0935—5121192
天祝县 0935—5825513
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