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威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和《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21〕4号)要求,市创城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三、四季度考评考核工作,考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武威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武威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1年版)》开展。现将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三、四季度街道互评
三、四季度日常考评
一类单位:
二类单位:
三类单位:
红榜表扬:一类单位总成绩90分(含)以上和二类、三类单位总成绩95分(含)以上。
黄榜警告:总成绩为75分(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