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解读——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①
来源: 武威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3-01      作者:       点击数:

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①

第十六条【文明促进总体要求】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与保障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文明培育、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促进全社会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解读:

本条明确了文明促进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任务、目标。

第十七条【建立促进机制】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内容。

解读:

本条是关于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的规定。

第十八条【完善基础设施】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下列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践行文明行为提供保障:

(一)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城市书报刊亭、公共阅报栏(屏)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道路、桥梁、公交站(牌)、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交通监控系统等交通管理设施;

(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照明、停车泊位、公共充电桩、消防栓、路边座椅等市政设施;

(四)公共卫生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点、污水处理站等环卫设施和环卫工人临时休息场所;

(五)盲道、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六)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居住小区、应急避难场所、街道、楼宇、门牌和文明行为引导提示牌等标识标志设施;

(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观、宣传牌、信息发布栏等公益广告设施;

(八)公园、广场、社区、居民区等场所休闲健身文化娱乐设施;

(九)其他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基础设施。

解 读:

本条是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善标识标志设施,发布公益广告,体现城市发展内涵,提高城市知名度和亲和力。

第一项是对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规定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起基础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贵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第二项是对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定,所有人都应当爱护交通管理设施在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依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和道路交通发展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十条规定: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应当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道路建设规划,实施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住建、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三项是对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的规定,以保持市容整洁,便利交通运输,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桥涵和城市排水、防洪、道路照明设施等均属于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第三条规定:各级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统一管理、加强养护、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建立健全具体的管理、养护、维修实施办法,全面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保证所管理的工程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电动、燃气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第四项是对居住环境改善提升的具体举措。《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第五项强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项是对地名名称等各类标识标志的规定,规范使用各类标识标志对于公众出行、活动等具有便利性。《地名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地名管理工作。《地名管理条例》同时明确,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街路巷、住宅区、楼宇等名称地名命名、更名的批准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必须使用标准地名。

第七项是对修建公益广告设施的规定。《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公益广告活动在中央和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协调下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责,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媒体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电信业务经营者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网信部门负责互联网企业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及相关场站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工地围挡、凤景名胜区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创建工作测评。

第八项是关于大众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规定,大力修建娱乐文化设施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利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文明武威
公众号
文明武威
抖音号
文明武威
头条号
文明武威
微博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主办:武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陇ICP备18000922号-1站长统计